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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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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1、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的关系2、如何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3、为什么要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质量的途径有哪些?联系实际谈谈怎样实现育人为本?为什么要促进教育公平?4、我国应如何促进教育公平5、如何将教育做的公平而有质量?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的关系

最佳答案教育公平与质量:契合及冲突之处

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关系,研究者达到的共识是:(1)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具有统一性。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相互促进与制约,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价值取向的一致性。⑩(2)对教育质量的追求不能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换来的教育质量是得不偿失的,也不可能是真正的教育质量。(11)笔者认为:教育公平与质量的交集及契合之处在于,无论是促进教育公平还是提高教育质量,都要求:(1)提高全民教育质量;(2)建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体系,因材施教,教育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尽管两者大方向一致,但具体看来,还是可能出现冲突。尽管提高全民教育质量,促进全民享有优质教育,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理想。维纳雅阁·奇纳帕信心满满地说:“在见证了教育系统表现的几个特例之后,根据我早期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负责教育质量项目时对它们所做的评估,我敢说,全民优质教育绝不是一个神话,而是一个事实。”(12)然而事实是,很多国家都达不到这种完美的状态。于是,就产生了两个矛盾——提高全民教育质量,先提高谁的受教育质量?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先满足谁的需要?

1.权利优先还是效率优先

21世纪以来,在舆论界与学术界,公平成为压倒效率的一个价值诉求。实际上,公平与效率并不矛盾,如果效率的衡量不只是以经济的产出衡量,而是将综合减少贫困、犯罪、增加社会和谐等因素也纳入其中。然而,如果只注重可见的、物质的效益,短期的效益,则两者可能会矛盾。

假定有1000万元资金,是给贫困地区的500个孩子改善宿舍、食堂和教室条件,添置图书与实验仪器,还是在当地几所最好的初中或高中遴选并资助最优秀100个学生,为他们聘请最好的教师,开展英才科学教育计划?从投资的产出率来看,如果资助100个天资聪颖的学生,10年之后从中就可能产生几名小有名气的科学家和发明家,通过技术创新改善当地的民生;如果资助500个贫困学生,受制于教育水平的落后,这些学生无一人有能力进行科学研究或科技创新,但由于学校教育环境的改善,降低了辍学率,大多数学生在5-8年之后成为当地合格的劳动者,受过高中程度的教育,通过劳动摆脱了贫困。

由于教育的长期性与复杂性,很难说资助500个贫困孩子资金的配置效率就高于资助100个优秀学生。即使是后者的资金配置效率高于前者,在这种情况下,教育还是应该首先追求公平。因为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农村和城市教育资源与师资配置差异巨大,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未能得到保障,因此必须优先满足教育公平的要求。也即,当权利平等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时,是不能去考虑效率的。

在一个贫困县里,财政收入有限,生均教育经费低于全国水平。办学基础普遍不好,教学质量也较差。县重点、县直属的学校,在硬件设备、实验仪器配备及图书人均数量等指标上还比不上中部一般的城市学校状况。为了争创教育强县,教育局决定实行重点发展策略,对县内一所高中、一所初中、一所小学重点扶持,加大投入力度,大幅改进办学条件,拉大它们与其他学校之间的差距。

这种做法可能会得到认同。人们认为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不应该“撒胡椒面”,平均用力,而应该确保重点,通过示范学校的建设推动其他学校的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发展。因此,投资于重点学校,“让一部分人先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被认为是更有效率的。对于这种看法,笔者也持保留态度。理由如下:(1)能进入这些学校的都是贫困县中家境或家长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高的人,因此投资于这些学校,获益的只是社会经济地位较为优越的人,而缺乏向上流动机会与资本的弱势群体,其社会流动状况却因为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对减少而雪上加霜;(2)拉大差距并不能通过促进竞争带来共同发展,反而使得其他普遍学校更加士气低沉;(3)对物质环境的高额投入不一定会带来教育质量的提高,应该还有更好的办法来提升教育质量,如提升教师素质、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工资等。

如何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最佳答案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在当前教育迈向普及化的社会背景下,教育公平已经超越了早先入学机会的平等,教育质量与学习质量已经成为教育公平的一种内涵与要求。“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正是体现了我国教育发展的新要求。

在教育规模保障教育机会的同时,必须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满足人民群众各种教育愿望的实现。只要这样,才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才是教育公平的时代体现。

要将教育公平内化为国家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立德树人是当前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任务。

立德树人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教育咐磨发展的根本,也是中国教育公平的起点与基础。中国教育公平,必须体现中国国家发展的需要。推进教育公平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新时代,教育公平不只是教育机会的供给,而是基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主观感受和“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结果实现。

公平需要在政府“供给”教育机会的基础上,转向实现个体“需求”满足实现的程度,“努力使每个孩子都享有”。

但是,每个个体对教育的认识、理解与要求并不是一样的;而个体之间的差异、差别甚至差距却又是很多、很大的。

当前社会上存在盲目择校现象、学校教育中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办学雷同化以及校外辅导产业发展无序化等现象与问题,在本质上,就是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在教育领域中的表现。

必须注意到人民群众的不同认识、不同要求和不同选择。但在推进教育公平的实践中,不应该是一味地满足所有需求。

还应该注重以正确思想观点和成功案例,引导人民正确认识教育和参与教育,将教育公平的正确内涵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

公平的教育需要国家教育体系中学校类别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建立适合于每个个体的教育与学习体系;在学校层面同样需要更加丰富多元的课程与教学,实现学生的个别化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由此改变当前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教育教学现象。

使每一所学校成为人民满意的学校必须合理认识当前社会上的择校现象。择校是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是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的动力之一。

但同时,择校也是过去传统教育的产物,包括教育观与教育体系。在本质上,择校是当前学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表现。

在当今教育普及化的时代,社会、家长甚至教育工作者还都较多地保留着精英教育时代的教育观念,将教育看成是改变个体命运的唯一通道(工具价值)。

而没有认识到教育对于丰富个体生命的价值意义(全面发展)和国家意义(国民素养)。

教育领域中,还往往存在着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校与教师的做法,基础教育中(包括义务教育)还较多地保留着学校等级体系,并继续沿袭精英教育时代(教育供给不足)的教育管理方式。

因此,完全可以理解家长衡猜斗希望把孩子送入重点学校、进入名牌大学的教育愿望。只是这种教育观与择校行为并不都是理性的和有意义的。建立适合于每个个体的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兆闭平的要求。

在当下社会经济日益发达、教育资源日益丰富、高等教育即将迈向普及化的新时代,不仅社会与个体对教育的认知在发生变化,而且教育为个体提供的支持与服务也在发生变化。

只有建立适合于每个个体的教育,才能实现人人成才,才能使“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这才是教育公平的结果体现。

办好每一所学校,必须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高等教育领域中,不宜以“双一流”建设冲淡整个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而是要带动我国整个高等教育体系改革、发展和提升。

在基础教育领域中,要以使每个学校都成为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导向,重点办好每所学校,而不是继续办重点学校。要以优质教育的新含义要求每所学校。

不能盲目地以学校办学条件的更新与提升为优质教育的主要指标,也不能以简单的升学率为唯一依据。

优质教育应该以是否为每个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评价依据,是否能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判断标准。

为什么要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质量的途径有哪些?联系实际谈谈怎样实现育人为本?为什么要促进教育公平?

最佳答案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这对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是应对诸多困难和挑战,推进教育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州敏革的必然选择;是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的关键举措;是转变教育行政与管理职能,提升教育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册戚枝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能力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教育监控与评价方法体系,形成了适合国情的教育评价实践模式,同时存在评价组织体系不够健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仔虚,亟需科学地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提高质量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求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教育规划纲要特别提出,要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这对推进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形势下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现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但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相比,教育质量上的差距仍然较大。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亟待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亟需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支撑。

当前,我国教育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有学上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成为突出矛盾。从总体来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今后教育的发展重点,也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中心任务。国家的发展、人民的期盼,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确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制定完善的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体系。国家的教育发展状况即教育质量的高低优劣,要通过可参照和检测的标准来衡量,教育质量的基本要素诸如教育制度、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和教育过程的合理程度,以及教师和学生的发展程度等,最终落实到教育质量标准的尺度上,成为评价和衡量教育质量高低优劣的根本依据。作为根本性的教育规范,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水平,实际上也反映了国家教育发展的水平。

教育发展的核心是提高教育质量。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多次在有关文件中强调要重视教育质量,教育质量保障成为我国的一个政策性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长期以来,教育质量被演化为“升学率”、“学业成绩”、“行政绩效”等,师生真实的教育需求被忽视,根本利益和发展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这种教育“质量”意识和工作思维使得“分数主义”、“达标主义”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盛行。教育质量标准的构建,将不仅有助于对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需求的教育质量的追求,而且也将在处理教育公平与效率、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等问题的过程中,形成新的质量文化。

质量是教育发展的生命线。制定教育质量标准,有助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助于教育部门管理制度和活动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有助于推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有助于推动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有助于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与方法,最终保证和提高我国的教育质量。

教育质量标准是配置教育资源的手段。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式和手段,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已越来越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选择。基于标准的教育资源配置,给人们提供了共同认可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可以减少教育内外部之间、教育系统内部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在人、财、物、事、时空上的摩擦和掣肘,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教育优先地位的落实,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和根本规范,对教育的变革与发展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是教育质量国家管理机制确立和完善的重要标志,加快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步伐,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将产生根本性的推进,预示着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将更加理性,走上更加科学的发展轨道。

解决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关键举措

在新的历史时期,诸多教育问题的产生,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的出现,都凸显了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缺失:理念和政策缺乏标准支撑,管理缺乏刚性;政策配套措施不到位,规划执行出现偏差或难以落实;教育政策目标模糊,缺乏可操作性,这些都需要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加以制约和匡正。教育质量标准将依据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统一、人的发展需求和社会需求的统一,引导教育从注重规模、数量增长向注重内涵发展,从注重效率向体现公平的质量提升,反映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对教育改革发展的价值追求。

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在改善教育质量的实践中发挥着导向、诊断、基准等作用,是连接教育质量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我国教育质量标准内容简单分散、方法单一、形式僵化,缺乏明确的教育责任体系和规范要求。制定教育质量标准,能为教育机构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和发展方向,将促使教育机构更加关注输出(学习成就和结果)而不是过分关注输入。充足的教育经费投入、良好的师资和生源固然对教育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但问题是这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教育质量的本质和全部内涵。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可以使教育的评价与某种既定的标准联系在一起,达到既定标准的教育就是高质量的教育,有利于避免不同教育机构之间在质量上的参差不齐,这也是教育发展到新阶段的现实需要。此外,长期存在的经费投入的压力,使社会和政府对教育的经济效率更为关注,如果教育机构能以相对较少的资源满足相对广泛的社会和学生的多种需求,就会被认为质量更高。从某种程度上讲,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有助于提高教育绩效。

质量标准能改进教育的评价与诊断制度。如果没有教育质量标准,就无法运用有效手段和方法去评价教育计划和方案的有效性,不能诊断问题之所在,也不能给出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建议。我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形成了强大的升学竞争压力,许多地方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生、教师、学校的主要标准,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变。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为有效评价和诊断教育问题提供了参照系。同时,教育质量标准可作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检查学生学习质量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学生的自我评估标准。质量标准作为育才、选才、用才的依据,能提升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素质,使其符合人的自我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国际竞争力。教育质量标准的建立,将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对课程设置提供框架指导,为教育质量评估提供依据,便于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学生和家长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

教育质量标准是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支撑,承载和体现着国家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要求,承载和体现着检验人才质量规格的根本任务。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为人民服务的贡献程度,教育是否培养了社会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都需要用教育质量标准来衡量。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使我国教育质量管理从虚幻、游离、多变转到制度化、体系化、法制化,实现教育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公开公正,提高教育发展的预见性、科学性、有效性,从而全面客观地把握我国教育发展的质量状况,科学诊断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完善教育决策、破解教育难题提供科学依据。

转变我国教育管理职能、提升教育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上取得巨大成绩,但仍存在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宏观管理体制和自主权利下放的协调问题十分突出。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成为提升教育行政与管理能力的当务之急。

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发生转变,由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在放权的同时要严格监管和监控质量,调动各方积极性。教育管理中统一性和多样化的协调,涉及教育运行机制的转变,其中,教育质量标准可以通过责任、权利、利益来规范教育主体行为,是调整主体间关系的规则体系。通过教育质量国家标准,考核教育行政绩效,体现质量意识和公共问责精神,从过去依靠经验办教育的传统做法中解脱出来,使教育决策方式由拍脑袋、暗箱操作转变为科学理性、公开透明,从而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有了客观依据,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在教育行政职能行使中,政府近年来通过改革虽有较大转变和调整,但仍有不少难点和重点需要突破。制定教育质量标准,为政府教育行政职能转变创造了良好机遇和条件。随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教育无论在规模、结构还是体制、机制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政府教育行政职能要适应教育行政环境变化的客观现实,适应教育的发展要求。制定教育质量标准,要求改变政府管理部门主要靠行政指导、行政干预的教育管理方式,依法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教育质量标准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效益,保证教育事业的顺利运行。

通过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政府转变教育行政职能,能够下放给下级政府部门或学校的职能坚决下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教育水平差距较大,政府在微观上对教育管理统得过多无法实现。在达到教育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地方与学校更多的权限,以使其更好地承担起教育职责,调动和发挥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一部分承担不了的、管不好或不该管的职能外移给非政府组织及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挥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从而加强和完善政府应当履行的重要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效能。

此外,制定教育质量标准并实施缜密的评价监控,也是发达国家与国际组织的通行做法,是国际教育的发展趋势。20世纪以来,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各项教育改革文件均是在基于标准的教育改革背景下出台的。研究并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反映时代发展对人才的质量要求,对提高我国教育质量和促进我国教育国际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制定,必将在更深、更广的程度上促进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提高,最终提升我国教育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我国应如何促进教育公平

最佳答案增加政府教育投入

增加政府教育投入,是缩小地区间、学校间教育差距的重要前提,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关键。长远来看,如果教育投入不增加,仅靠改变现有教育资源的分配模式,以牺牲局部学校的教育质量来实现教育公平;或者以产业化的方式,政府负责薄弱学校、市场负责优质学校来发展教育,都难以实现教育的公平发展。

事实上,政府应增加教育投入,在保证不降低一些学校的教学质量情况下,增加对薄弱学校的教育投入,由此缩小学校间的差距。

农村义教经费保障

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懈追求的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租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第二,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第三,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公平配置。

改革资源配置模式

改革政府教育资源投入配置模式,是与增加教育投入相对应的。国家在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应改变当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做到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配置,避免由于地区发展的差异,制造教育差距。

从受教育机会问题看来:政府应给受教育者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机会,这是毫无疑问的。目前,在义务教育并非均衡发展的情况下,推出的禁择校令,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而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则应在注重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体现个人平等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录取制度综合改革。

改变教育评价体系

推进教育公平,必须建立新的教育评价体系,要重新认识教育的本质,以及政府、学校在发展教育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职责。

多年来,教育被异化为"竞技舞台"和"竞争工具",接受教育"成功"的人,都是考场的高手,而人格的健全发展却被忽视。

实现教育公平,就在于让大家不用从小就挤上"五好通途"(好幼儿园、好小学、好初学、好高中、好大学)--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质量应是一样的,只有教学特色的差异,那么,就不会再让孩子为了上好一点的学校而起早奔波,也不会为了升一个好小学、好初中,就从小陷入题海战术。

教育公平下的学校评价、老师评价、学生评价,显然不能采用升学率指标与各类统考指标、竞赛指标,而是将目光转向教师创造性的教育过程、教师本身的从教素质,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以及学校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全面素质方面的作用。

当然,教育评价体系的改变,还要依托社会对教育功能定位的袜渗改变,如果教育一直扮演着进行社会基本分工的功能,而且各分工有"高低贵贱",那么受教育者就将摆脱不了对学历、对学校的追逐,教育也无法摆脱一元成才模式中的"生存竞争工具"的角色,只有整个社会形成理性的人力资源理念,重视人本身的能力,才可能让大家把教育作为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会关注本身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而不在乎学历的高低。

打破"小公平意识"

"小公平意识"包括两方面,一是狭隘的"地区意识"。几乎所有既得利益者都不愿改革,怕影响自己的利益。然而从长远看,教育作为千秋万代的事业,每个人的后代都会受到教育环境的影响,因此,营造公平的教育环境,是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二是狭隘的"分数公平"观。不少反对招生改革的人,都提出刚性的卷面分数是最公平的。这其实是受长期以来应试教育的影响,加上我国教育对综合考核学生的方法还不够成熟,以及社会诚信问题所致。分数评价标准已经不适合培养个性鲜明发展的人才,它对死记硬背书本的人是公平的,但对于喜欢创造、追求人格全面发展的人来说,却是不公平的。告型脊所以,形成新的公平观,对推进我国教育公平来说,十分重要。

如何将教育做的公平而有质量?

最佳答案教育直接关系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现实愿望。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地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够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教育公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更是中国教育事业不可或困蔽缺的鲜明特色。要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让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成就人生梦想、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百年大计、是千秋大业。当前教育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可以概括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教育自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质量不高的矛盾。只有从国情、社情、校情、教情、民情出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科学地做好全面谋划,才能够有望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实力不够雄厚、区域发展不平衡、教育基础较为薄弱,使得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面临众多的困难和挑战。

要正确地分析形势,抓住主春友要矛盾,汪森州实事求是地制定出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特别要科学地处理好公平和质量的关系、城市教育和乡村教育的关系、发达地区教育和落后地区教育的关系,处理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大众教育与特色教育的关系,处理好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等。要全力避免教育走弯路、走斜路,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努力在公平而有质量的轨道上实现快速赶超和全面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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