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牛号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

今天窝牛号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以下关于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财经。

本文提供以下相关文章,点击可跳转详情内容,欢迎阅读!1、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是什么?2、助学贷款如何申请?3、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答学生申请国家助学 贷款 前首先要了解贷款条件,准备贷款资料,然后再提交贷款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一步:了解贷款时间。

9月开学以后,在校大学生可以开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果错过申请时间,只能等下一年再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二步:了解贷款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要注意的是,博士生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三步:了解贷款条件。

1、中国国籍,且具有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申请学生未成年则需要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家庭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完成学业。

6、贷款学生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四步:了解贷款用途。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如果有剩余,可用于贷款学生的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五步:准备贷款资料。

1、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要盖公章。

3、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六步: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百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成功注册个人信息。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七步:下载贷款申请表。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贷款申请”模块,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并填写好贷款申请表。申请表的资格审查单位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即可。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八步:确认贷款金额。

每个学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但是具体贷款金额由开发银行分行与各省资助中心决定。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九步:签订贷款合同,等待审核。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无误盖上高校公章,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第十步:成功发放贷款。

贷款申请通过以后,贷款资金将会发放到借款学生的 支付宝 账户中。

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答助学贷款一般是去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流程如下:

1.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后,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资料一并提交上去。

2.当地资助中心根据资料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开具合同回执单。

3.借款学生开学办理入学手续时将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录入信息,接着将合同回执单寄回学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发放贷款(一般是先将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然后系统再划转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答助学贷款的流程是:

第一步:

学生应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以及本人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将资料提交上去。

第二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就会指导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去经办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同时会开具借款合同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后再把回执单寄回学生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而当地资助中心会整理好资料后上交给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则是由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查学生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资料真实无误后,就会交由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敬请关注baike.ccv168.com,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

窝牛号 wwww.93ysy.com   沪ICP备20210363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