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窝牛号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股票质押式回购基础知识,以下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式购回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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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再遇危机
6月16日早间,根据深交所发布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显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苏宁易购,证券代码:002024)于2021年6月1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股票质押式回购未提前15日公告 苏宁电器收监管函
6月1日,苏宁易购发布关于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称,苏宁电器集团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1,000万股。以5月31日收盘价6.80元计算,此次被动减持市值约6800万元。
6月10日,苏宁易购(5.590, 0.00, 0.00%)发布公告披露持股5%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收深交所监管函。截至公告披露日,苏宁电器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40,638,7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7%。
监管函称,苏宁电器集团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19,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1%。苏宁电器集团未在本次减持事项首次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相关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
2.3 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3.1.8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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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以融入方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在未来约定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通俗讲就是把手中的股票或者有价证券,作为抵押进行融资,来获得更多的资金,到约定回购的时候再拿现金把抵押的股票赎回。
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分解为初始交易、履约管理和购回交易三个部分。
初始交易:期初,融入方与证券公司(包括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下同)订立交易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支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金。初始交易金额与标的证券市场价值的比值为质押率,体现了标的证券对融入方履约购回的保障程度。
履约管理:期间,按协议约定融入方定期支付利息,证券公司对标的证券进行盯市,并采取相应的履约风险控制措施。
购回交易:期末,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购回交易资金,回购对应的标的证券。购回交易金额是尚未偿还本金和应付未付利息之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违约条款
截至6月14日,苏宁电器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0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苏宁电器集团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已经累计导致被动减持2950万股。
同时,苏宁易购透露,接到股东张近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5.8%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张近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持有的苏宁易购3.7亿股(持股比例3.98%)目前无质押和冻结。
6月15日,苏宁易购早间公告,收到持股5%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告知函》,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2021年6月11日被动减持1,000万股,并预计苏宁电器集团在未来6个月内可能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4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2%)。
苏宁易购频频受挫,流动性危机持续
从2020年下半年以来,苏宁就面临着债券到期、现金流吃紧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燃眉之急,苏宁易购还双双引入了深圳国资和江苏国资。而早在六月初,张近东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30.82亿元。而也就在同一日,苏宁易购第三大股东苏宁电器集团也被该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受上述消息影响,苏宁易购当日低开并以跌停收盘,报5.59元/股。
当日晚间,苏宁易购就张近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做出说明。苏宁置业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已受理执行异议。
从2015年高点至今,苏宁易购股价已跌去近75%,创8年多来新低。
从经营情况看,苏宁易购2020年营业收入合计2522.96亿元,同比下滑6.29%;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2.75亿元,上年同期公司合计盈利98.43亿元。
对此,苏宁易购在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内企业经营的净利润亏损42.75亿元,上年同期公司合计盈利98.43亿元。报告期内企业经营外部环境受疫情影响,消费景气度虽然逐季缓慢回升,但整体发展承压。
2021年一季度,苏宁易购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继续下滑,虽然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扩大。
苏宁易购表示,2021年一季度公司加快对于亏损业务的优化调整,尤其天天快递业务方向的快速转型带来物流亏损有一定减少,且会持续体现效益。
内容整理自:商业周刊、网易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华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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