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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常糖醋小排

糖醋小排是一道家常菜,口感扎实又水润,酥嫩又富有弹性。

小排骨,也叫前排,是猪前腿位置的四排肋骨。它比肋排(中排)、大排(后排)的骨头多且粗,故肉量小,然而肉质相对娇嫩,适合红烧、酱卤、蒸炖。

糖醋小排算什么菜系的菜?恐怕没人说得清楚——实在因为东西南北不少见,每家每户多张罗,好比“吃瓜群众”,哪儿都有,哪儿都说自己正宗,哪儿都咬定本地就是发源地。

中国什么时候有了糖醋小排?我说不上来。

糖在中国被注意并且利用的记载,不算早:《诗经》提到了饴糖,《楚辞》提到了蔗糖(柘),西晋张华《博物志》提到了蜂蜜。

醋呢?尽管它的“雏形”很多,称呼各异,出现时间也相当早(春秋),但比较靠谱的证据是南北朝时《齐民要术》面世从而带出具体制法。

正像两部列车在两条并行的轨道上行驶,倘若没有一种外力促使两者形成交叉关系,它们永远不会碰头。事实上,糖和醋的交集就是那样。有一种说法,用糖醋进行调味烹饪,始于编写《烧尾宴食单》一书的唐代宰相韦巨源。

那么,糖、醋、猪小排三者在唐代合作的可能有多大?我想应该很小甚至不可能。据统计,《太平广记》中对唐代各种肉类的记述有105处,羊肉占47处,猪肉只有12处。而宋代御厨一年开销羊肉43万斤,猪肉只有4100斤。可见宋代或宋代之前,无论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猪肉都不太受人待见,更别说满是嶙峋瘦骨的小排了。

是苏东坡,亲自实践,亲自变革,并作《猪肉颂》大力揄扬,品尝猪肉才渐成气候。因此,糖醋小排的出现,大概率在苏东坡之后的几百年间。

当然,我们不能不考虑到另有一层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礼记·曲礼上》曰:“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饭桌上不啃骨头(毋啮骨),被作为重要的礼仪规矩传承下来。不破这个范式,糖醋小排怎能“扬眉吐气”?

除此,小排骨受到追捧,一定还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一是想吃大肉而吃不上,只得退而求其次;一是吃多了大肉想换口味,调转方向。前者的场景我们很熟悉:囊中羞涩时,尝鼎一脔,聊胜于无,也好;后者的场景我们也熟悉:荷包鼓胀时,吃多了大肉,明白长在骨头边的才是活肉,更好。

就小排的“归宿”而言,尽管粉蒸小排、炖小排汤、椒盐小排、照烧小排等都让人无法拒绝,但,糖醋小排无疑是最好的安排。

梁实秋先生说过一件趣事:“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连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家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吃相》)在这样的餐馆里这样吃糖醋小排的食客,其做派透露了地位、层次大概不会太高,他们之所以如此偏爱糖醋小排,想必已经具备“突破范式”和“吃多了大肉想换口味”两个前提条件。

糖醋小排是一道家常菜,烹饪上,按部就班、一丝不苟,行;马马虎虎、得过且过,也行,只是,吃到嘴里,便呈云泥之别。

拿得出手的糖醋小排,至少是,滋味——酸不过度,甜不逊让;颜色——深不至暗,浅不至薄;外观——身材匀称,饱满精神;口感——扎实而又锁定水润,酥嫩而又富有弹性。

为了达标,如今的糖醋小排引入肋排,以浇灭顾客对于食材过分“骨感”的恼火。名虽不正,言尚可顺。

为懒人计,传统经典的糖醋小排可以尝试“华丽转身”,比如,《随园食单·排骨》介绍过一种怪诞做法:“取勒条排骨精肥各半者,抽去当中直骨,以葱代之,炙用醋、酱,频频刷上,不可太枯。”此法可鉴,无非多加一份砂糖而已。

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开头一节,细腻地描绘主人公薇龙“端相着自己” 时的心理状态,于是一句“‘非礼之言’蓦地兜上心来”:“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

对于自己究竟应该定位于“糖醋排骨”还是“粉蒸肉”,薇龙显然拿捏不定。那么,如果咱们声称喜欢吃糖醋小排的话,是否就意味着也喜欢湘粤女人?

这道题,无解——尤其面对自己的非湘粤籍爱人的时候。(西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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