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牛号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朱学骏

刻苦、勤劳,是中国人的美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几千年的农耕文明造就了中国人的勤奋。这种品质在我们访问学者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1980年2月4号,我到纽约大学医学院皮肤科报到后,当天就见到了我的导师裨斯特林(J-C Bystryn)教授。他是一位从事自身免疫性大疱病研究的国际知名专家,犹太人,祖籍法国。我的英语口语不行,和他交谈,说话磕磕巴巴的。为此,我去唐人街买了一台日本产的收录机,征得同意后,每次布置工作他都尽量慢慢讲,我全部录下来,回去反复听,听好多遍,全部都弄明白了以后才开始做实验。

朱学骏(左)与导师裨斯特林教授的合影

在美国,医学院校的教授大体分两类。一类是全职教授,他们往往全身心致力于研究工作,是科室的骨干与栋梁;另外一类为临床教授,他们大部分时间在外开业,一周来医学院半天或一天,在门诊指导、监督住院医师的工作。美国大部分医生是后一种,开业挣的钱多,到医院里做全职教授,挣钱是不多的。我的导师是全职教授。

全职教授不单会看病,更勤于思索,总想着搞清楚这个病是怎么得的?发病机理是什么?也就是我们说的基础研究。所以,全职教授都有自己的实验室,要不停地写标书,申请各类基金。有了钱,就可以招研究生或技术员,按照他的意图做研究工作。

我的导师致力于大疱病的研究,他非常勤奋,每天早上不到7点就来到办公室,晚上经常工作到七八点钟才回家。其实在美国,技术员或研究生大都是7小时工作,每周工作5天,早上9点来,下午5点就走人(含1小时午休时间),一般很少加班。而我们这些中国学者,每天一早到实验室,晚上八九点离开,从周一干到周日,整天在实验室里摸爬滚打,还不会张口要工资,是非常受欢迎的。中国访问学者不但勤快,脑子也灵,一个人干的活儿可以顶两个美国人。

美国实验室的条件非常好。我的导师经常能申请到基金,所以有钱,花钱也很大方。实验用具除了玻璃器皿外,其他几乎都是一次性的,什么吸管、培养皿、玻片、注射器,用过一次就往垃圾桶里扔,每天扔掉一大桶,看着真心疼。当时我想,我们国内想要达到这样的实验条件,短期内几乎是不可能的,两年学成回国后,我估计还得以看病为主。所以,除实验外,我利用一切机会参加临床工作。

中国访问学者在美国是不能行医的。虽然我在国内已经当了10余年皮肤科医师,但在美国,临床上没有处方权,只能作旁观者。我抓住了两个机会来看病人。一个是我导师的门诊。我导师作为全职教授,工资是固定的,与私人开业医生比要少很多。医院为了留住这些顶级教授,专门为他们开设了私人门诊部。每个星期有2个半天门诊(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特需门诊),除管理费及诊室租金外,收入归己,这样就可以弥补全职教授工资较低的弊端。

另一个机会,来自医学院皮肤科的一个传统。每天上午11点半全科会诊,讨论上午所见到的疑难病例,届时科内的教授们大多会参加,能听到许多高论,学到很多知识。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每到11点半,我就系上领带(在实验室里着装很随意,但看病人必须穿正装),准时参加,偶尔我也会说上几句。毕竟我在国内看了十几年病,疑难杂症没少看,所以我的发言常常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令人刮目相看!

时光飞逝,两年一晃而过。期间,我在美国顶级杂志上发表了多篇研究性论著,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大疱性类天疱疮抗原的异质性;在临床上也小试牛刀,露了一手,赢得了美国同道的尊重;并且,我利用科室、医院及大学的图书馆,阅读了大量书藉、杂志及音像制品;还观摩了很多教学活动,参加了美国皮肤科学年会及纽约市的各类学术活动……在美期间,我大大拓展了知识面,开阔了视野,可谓收获满满。更令人惊喜的是,1981年底,当我准备打点行装回国之际,纽约大学医学院皮肤科的病理学教授、国际上的超级大咖阿克曼教授向我投来了橄榄枝!(连载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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