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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三。洪武二十三年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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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长并没有大过错,而且年近八旬,明太祖为什么还要诛杀他全家呢?

答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大明王朝将一帮罪犯流放边疆,这其中包括李善长的外甥丁斌等人,身居高位的李善长枉顾国法,多次为外甥求情。朱元璋为此大为恼火,下令严审重办丁斌,这一审就收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最终牵连出李善长。

由丁斌案子逮捕了李存义父子,而李存义又揭樱唯发胡惟庸曾与李善长密谋“造反”,据李存义交代,当年胡惟庸企图谋反时,曾派自己去劝说李善长加入,“善长惊骇不已,虽未同意,然颇为心动”。

就在此时,又有御史弹劾李善长,蓝玉曾经掌握了胡惟庸与北元私通的罪证,而李善辩颂闭长也是匿而不报;而且当时钦天监也有上报:星变异常,将有灾祸发生,根据钦天监的卦象占卜,这次天灾将会应验在某个大臣身上。

最终,明太祖根据这些“罪证”,于洪武二十三年,赐死了李善长,以及他家携裂七十多人,除了他的儿媳临安公主以及驸马李祺,其他家人全部被处死。

而且,明太祖朱元璋还将李善长的罪行写进了《昭示奸党录》,公示天下。

作为大明王朝的开国元勋,韩国公李善长被诛杀的时候已经76岁高龄;而且他被清算的时候,离胡惟庸被处死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为什么明太祖最终还是没有放过他?

李善长的“谋反案”不光影响深远,而且牵连甚广,在当时、乃至后世都受到文人政客的广泛关注。

李善长生平纪事

李善长,字百室,安徽定远人,与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凤阳相隔不远,从小饱读诗书,尤其擅长法学理论处事公道,因此在家乡威望颇高,朱元璋平定滁州的时候,将李善长招入账下,从此,这对君臣朝夕相处,创下了许多为人称道的乐事。

洪武四大案指什么

答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整顿吏治、惩治贪污而策划的著名四大事件或屠杀。

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橡春芦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而“空印案”与“郭桓案”则是对涉嫌贪墨的官吏进行大规模的镇压。

据周敬心书,此外尚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森核罪妄言者。朱元璋都梁带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明代史籍关于胡惟庸案记载多有矛盾,关于其是否确有谋反当时便有质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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